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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額滿】能源技術服務業教育訓練班(113年12月)

本會向勞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申請舉辦113年度下半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能源技術服務業教育訓練班,已核班通過,詳細資訊請見附件招生簡章!

 

課程名稱:能源技術服務業教育訓練班

課程代碼:159325

一、上課時間:11312月05日()12月06日()1212()12月13日() 09:00~16:20上課,共計24小時

二、上課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204教室(天下一家社教服務中心204教室)

三、費 用:實際參訓費用$4,550(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3,64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91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全額補助對象請見附件一。

四、報名繳費方式:報名時應先繳全額訓練費用(待符合補助條件後,訓後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直接將補助金額撥款至學員個人帳戶)

五、補助條件:

()符合計畫補助資格條件者。

()取得結訓證書。

()出席時數達4/5以上。

()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

必須同時符合以上條件,始得補助,謝謝!

六、報名日期:113/10/15 12:00 ~ 113/12/02 18:00

七、報名方式:有意參訓之學員

()請先至「臺灣就業通」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agree.aspx

                加入會員 (預先取得學員之帳號及密碼)

()採線上報名,請於開放報名期間至在職訓練網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59325&plantype=1

()如線上報名人數已超過25人,仍請線上報名,如前面有學員未繳費、放棄參訓即可立即通知遞補,謝謝。

 

八、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

()學歷:不限

()招訓對象: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資格條件

  1.建議學員已具備相關節能技術基礎為佳。

  2.從事節能技術相關產業之技術或管理從業人員。

  3.欲瞭解能源技術的個人、從業人員或中小企業主。

  4.希望培養節能技術為第二專業技能者。大專院校理工相關科系畢業、或從事節能相關工作者為優先。

九、遴選方式:

依線上報名順序以e-mail通知繳件審查,經通知繳交參訓資料(繳費及繳交報名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翌日起算7日止,未完成繳費及繳件作業者,視同放棄參訓,另依序通知候補學員繳件。

 

備註:

  •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個人(非公司),僅開立學員姓名二聯式發票影本(正本送勞動部請款),若想以全額自費生的方式參訓,請與本會聯繫!
  •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2024/10/14
招生簡章-能源技術服務業教育訓練班(1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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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應檢附證明文件(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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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投保證號代表意義(113.11)